Monday, November 25, 2013

我的赴臺之路——從單身證明到依親居留


在臺灣整整34天後,我再次回到上海,休整了5天,是時候慢慢將這34天的故事娓娓道來了。
該從哪裏開始呢?
——那就從最初的那些手續開始吧。

 *** 

一段愛情要經過怎樣的波瀾迴旋才能成就一場婚姻。面對繁雜手續一拖再拖的我們,終於還是決定要讓這段愛情在7年後有開花結果的機會。

對於兩岸的結婚手續,其實網上有很多認都有分享過,大部分都是北部的,台北、桃園的居多,最詳細的是這篇,雖然不是最新的,但很有參考價值。

 我也會簡明扼要的寫寫我的過程,給一些疑惑以最新的解答。

 整個結婚手續的流程是這樣: 「台灣」: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聲明書 → 「大陸」:結婚登記 → 「大陸」:結婚公證書 → 「台灣」:海基會結婚證書驗證 → 「台灣」:申請團聚(入台證)→ 「大陸」:辦《台灣通行證》 → 「台灣」:國境線面談 → 「台灣」:婚姻登記 → 「台灣」:海基會無刑事犯罪記錄公證書驗證 →「台灣」:依親居留 




  • 「台灣」: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聲明書


 1.在公所辦全戶戶籍謄本5份
 P.S: 大部分的攻略都說要6份,艾先生當時也開了6份,但實際只要了5份,有一份可以留著最後申請入台證的時候用; 

2.帶著戶籍謄本、台灣身份證、印章、大陸配偶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號碼去轄區法院的公證處辦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證明。
 P.S: 1)大陸配偶最好把自己戶口薄上的資料頁和身份證都拍照發給台灣配偶,這樣去辦的時候資料信息一定不會錯,特別是戶口薄上的地址和身份證上的地址不一致的時候要特別小心; 
2)要去甚麼公證處辦這個,我的建議是最好去戶籍所在地的法院公證處,點這裡查看; 
3)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證明一共是5份,會留給本人2份,其餘的公證處會交由海基會寄到大陸配偶的戶籍所在地的省公證員協會,通常辦好公證後公證員會給你所在省公證員協會的地址和電話。 這兩項是結婚手續的起點,資料信息齊全無誤的話辦起來很快很方便,最多也只需要一個上午就能搞定。

 費用:兩項各500元NTD,共1000元NTD


  •  「大陸」:結婚登記 


1.事先詢問涉外婚姻登記處是否需要先去驗證台灣配偶手上那2份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聲明書,如果需要的話,就要聯絡省公證員協會查詢一下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聲明書是否寄到了(最好是先驗證,因為辦結婚公證的時候必須要驗證過的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聲明書);

 P.S: 1)大陸配偶戶籍所在地的涉外婚姻登記處,通常都是在省會; 
2)一些省的公證員協會的網站上就可以用公證書號碼查到是否已經倒了,比如北京的,但是四川的還不行,只能打電話,四川每次都有人接,而且態度還不錯~
 3)四川是需要台籍配偶本人親自去驗證;

 2.大陸配偶帶身份證、戶口本 台灣配偶帶台胞證、身份證、驗證過的2份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聲明書正本(驗證的時候會做2本正本給你),和一份驗證過的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聲明書副本
 P.S: 1)能提前復印的,最好都提前印一印; 
2)結婚照建議當場去那邊照,印8張,辦結婚需要3張,辦結婚公證需要4張; 
3)關於體檢,民國96年的時候實行過要體檢並和結婚證書一起公證後才能申請團聚去台灣,但99年之後第一次團聚申請不用體檢了,去台灣要申請依親居留的,到時候在台灣體檢就可以了;
 4)最好早點去,不要以為涉外結婚的人很少,因為辦一對的時間很長,我們排了2個多小時才輪到。 費用:結婚證:9元RMB,結婚證照片:80RMB,復印費11RMB,共100RMB: 


  • 「大陸」:結婚公證書 


1、帶結婚證、一份驗證過的單身證明和無血緣關係聲明書副本,2人結婚照4張;
2、結婚公證書正本(四川有2本)會留給你,副本會直接寄去台灣海基會(通常都不能當場拿到)
 費用:公證費:380RMB ,快遞公證書去台灣:180RMB;快遞公證書正本給自己:100RMB; 費用不是一般的貴啊~ 

記得回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把戶口本的資料頁更新成已婚(拿結婚證戶口本去就行,1分鐘的事兒),這個到後面申請《台灣通行證》的時候會用到的。 

到這裡,大陸的手續就全部辦完了。


  •  「台灣」:海基會結婚證書驗證 


1.海基會民眾查詢文書驗證申辦進度系統,查詢資料是否已經寄到台灣(要翻一下長城哈) P.S:人家的查詢系統怎麼就能這麼便民呢?!關鍵是「為人民服務」到底是行動還是口號…… 

2.帶結婚公證書正本、台灣配偶的身份證正本、印章、大陸配偶的身份證復印件、「海基會文書驗證申請書及辦案進度表」、本人不親自去的再多一份委託書
 P.S: 
1)表和委託書海基會網站上都可以直接下載的,提前填好,不會填的空著,去再問; 
2)復印件請提前準備好,身份證需要正反面分開在兩張紙上; 
3)海基會現在的服務點還不多,只有4個,南部只能去高雄;


  •  「台灣」:申請團聚(入台證) 


 1.資料準備:
 海基會驗證的結婚公證書正本、影本一份 
「臺灣地區人民申請大陸地區配偶來臺團聚資料表」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臺灣地區申請書」
 保證書一份(保證人的國民身份證影本黏貼)
 簽名委託書一份(台灣配偶不親自去的)
 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大陸配偶白底照片一張(這個照片規格是直4.5公分且橫3.5公分、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2公分及超過3.6公分、白色背景、半身彩色照片)
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台灣配偶身份證正本、正反面影本、印章

2.到台灣配偶的戶籍所在地移民署服務站提交資料

 P.S:
 1)復印件提前印好~(我好囉嗦……)
 2)表格都可以在網站上下載到的,提前填一下,不會的空著,去再問,這樣會快很多; 
3)如果台灣配偶一直在大陸工作的,可以申請國境線上一起面談,額外需要台灣配偶提供的資料:大陸居留簽注、工作證影本、在職證明蓋公章2份、公司營業執照影本蓋公章、台胞證影本。 P.S.:即使是線上一起面談,也要等專勤大隊家訪哦。 
4)快遞入台證建議用順風,順風現在從台灣到上海最快第2天就可以到,普通的也是隔天就到。台灣順風取件電話0800 088 830;
 5)海基會結婚證書驗證和申請入台證這2項手續也有很多人都是交給旅行社代辦的,資料還是得自己準備,就是不用自己去跑,其實人家政府部門那麼和藹可親辦事效率又高的,自己來完全沒甚麼壓力,建議自力更生,還省錢~

 費用:600NTD 時間:我的是在移民署提交申請後12天專勤大隊家訪,再14天拿到入臺證。 


  • 「大陸」:辦《台灣通行證》 


 1.大陸配偶回戶籍所在地指定地點拍照;
 2.填一張《大陸居民往來台灣地區申請審批表》,貼上剛才的照片 
3.交自己的身分證、戶口簿、結婚證、入台證、配偶的臺胞證、身份證、護照的影印件各一張(各地需要的資料不一樣,我的戶籍所在地幾乎把能要的證件都要了一份複印件)
 P.S:
 1)戶口本請記得提前改成已婚;
 2)法定15個工作日,也就是大約20天可以拿到; 
 3)其實證件一般在回執單上的取證日期之前就已經到取證的地方了,我的預約取證日期是10日,但是4日就已經下來了,所以方便的話可以提前幾天去問問; 
 4)沒有護照的,可以順便辦一個~

 訂機票用台灣通行證的號碼訂,這跟去港澳用港澳通行證號碼訂機票是一個道理, 記得就算要去辦依親居留,第一次也要先訂往返的機票~

 費用:通行證70元 快遞費20元


  •  「大陸」:無刑事犯罪記錄證明/親屬關係公證 


 如果去台灣不辦依親居留的,這步可以省略。 

無刑事犯罪證明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然後到能辦涉外公證的公證處辦公證。 辦親屬關係公證要先去派出所或街道辦開一個親屬關係的證明,就是說XXX,XXX,育有一女/子XXX,然後再去公證。

 P.S: 1)如果戶籍和經常居住地(工作地)不一樣的,有的戶籍地派出所會要求現在居住地開一個無刑事犯罪記錄的證明,然後再回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如果恰好又沒有辦暫住證的話,居住地的派出所大多都不會開,這點要特別小心,提前問好,早做準備; 
2)派出所的無刑事犯罪證明基本都是固定格式的,所以上面通常都是寫「在轄區內」無刑事犯罪記錄,這個沒關係,公證的時候會寫成「在大陸地區」;
 3)如果將來爸媽會去臺灣探親的話,最好一並把親屬關係公證給辦了,這樣可以一並寄走,親屬關係是辦一次用終身的。


  •  「台灣」:機場面談 


 1.機場面談不會提前安排,隨到隨談,所以盡量不要節假日。 
2.入境的機場沒有限制,但不能從金門媽祖澎湖入境,就是說第一次不能走小三通。 

我和艾先生是在高雄機場面談,因為之前在申請入台證家訪的時候就已經提交了一些兩人旅行的照片,他全家和我全家的合照,他在大陸的工作證明,收入情況,我的學歷證書(我只想證明我是受過高等教育,不是想去做非法行當的……),這次面談並沒有準備任何資料。 面談很順利,問題也都是很簡單的問題,前後大概一個小時左右吧~ 

詳細的面談細節,我之後會在專文里交待


  •  「台灣」:婚姻登記 


這個是一路所有手續裡面最簡單的一個了,也是最神聖的一個。 
帶上所有證件、文件,去戶籍所在地的公所,在他家的戶籍名薄和他的身份證上添上你的大名。 


  • 「台灣」:海基會驗證無刑事犯罪記錄公證書 


帶公證書正本到海基會驗證,如果辦了親屬關係公證的,順便一起驗證。 


  • 「台灣」:依親居留 


如果順便要辦依親居留的話,本人需要在台灣至少呆2個多星期,要體檢(一般7天拿結果)、驗證無刑事犯罪證明書,辦依親居留證最好預留7天左右,辦證的時候入台證會收走,依親居留的本子沒有下來之前無法離境,如果實在要回大陸的,申請時說明一下,移民署會先給依親居留的副本,下次回臺的時候再去換正本。 

1、依親居留申請書(這個你到移民署跟工作人員一說,對方就會給你一份表格,有三張表格要填)
 2、入台證(就是那張入境時的紙)
 3、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 
4、在台配偶三個月內戶籍藤本(上面會有登記雙方已在台辦理結婚登記以及甚麼時間在大陸辦理結婚證等細項,移民署就是看這張紙才知道雙方有沒有結婚) 
5、經海基會驗證的無犯罪記錄公證書
 6、指定醫院出具的健康檢查報告 現在不需要保證人了。

 P.S.: 
1.建議多等幾天等依親居留的證下來之後再走,因為拿依親居留副本,戶籍所在地不一定會給簽3年多次往返,這樣下次去臺灣之前還得簽一次6個月單次出入境的,又多跑了一次手續。 我是1號送件,3號就下證了,現在速度很快。
 2.關於體檢: 
           1)其中一項是德國麻疹抗體,其實它除了德國麻疹之外,貌似還有檢測麻疹抗體,如果你跟我一樣要打了疫苗再去的話,建議要打德國麻疹、麻疹、腮腺炎三合一的那種(醫院叫麻腮風),我是在體檢前17天打了國產的麻腮風疫苗,體檢抽血查驗抗體沒問題。 
           2)在台南的話,建議直接去成功大學附屬醫院,我當時早上跑了台南醫院、新樓醫院都有各種不同的問題,最後去了成功大學附屬醫院,有專門的志工阿姨帶著很快就體檢完了,不需預約,最好空腹。
           3)查驗大便不用擔心拉不出來,他們給的通便水很好用~ 

最後再拿著依親居留的本子回戶籍所在地簽好三年多次往返後,台灣就正式成為第二故鄉了。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